
第一幕:
你能想象吗?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被起诉“退一赔三”,索赔超52万;一家售电服务企业被国企拖欠70万服务费;一家能源服务国企的223万工程款被建筑集团久拖两年;一位个体经营者被设备销售公司起诉支付8万尾款及高额利息。这些看似毫无胜算的案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转机?
第二幕:
在汽车销售纠纷中,原告购车后以车辆异响、黑屏等问题,要求退车、换车并索赔52万余元。汽车销售公司虽有交付前的检测合格证明,但原告坚持车辆有严重质量问题。难点在于如何证明车辆交付时质量合格,且原告的索赔无依据,同时要考虑车辆事故对故障的影响。
售电服务企业与国企的纠纷里,国企以未交付完整服务报告为由拒付70万服务费。难点在于明确合同主附义务的划分,证明交付报告只是附随义务,不能对抗支付服务费的主要义务。
能源服务国企的工程款纠纷,建筑集团以业主未付款、项目未审计为由长期拖欠223万尾款。难点在于固定工程已验收合格、完成最终结算的证据,反驳被告以第三方原因拒付的理由。
个体经营者与设备销售公司的纠纷,设备频繁出现质量问题,销售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却起诉催款。难点在于证明设备存在实质性质量瑕疵,补充协议变更了付款条件,以及先履行抗辩权的合法性。
第三幕:
秦博杰律师接手这些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
在汽车销售纠纷中,2024年,律师首先收集了完整的PDI检测报告和交付确认单,用证据证明车辆出厂、交付均符合标准,原告验车无异议。接着,依据“三包规定”,指出异响属轻微偶发故障,未达退车换车法定情形。最后,收集原告车辆事故相关证据,证明异响可能由事故引发,与车辆本身质量无关。
对于售电服务企业案件,2024年初,律师梳理双方签署的结算确认单,证明原告已完成核心技术服务义务。然后,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明确交付报告仅为附随义务,不能对抗支付服务费的主要义务。最后,通过发票抵扣记录,证明被告已享受服务成果,其抗辩无法律依据。
在能源服务国企的工程款纠纷中,2025年底,律师固定《工程验收投运报告》《竣工报告》《移交表》等关键证据,证明工程已验收合格并移交,付款条件早已成就。接着,依据双方签署的最终结算书,要求被告支付全部剩余款项。最后,强调合同相对性,反驳被告以业主未付款为由拒付的理由。
在个体经营者与设备销售公司的纠纷中,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固定设备故障照片、视频、维修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设备存在实质性质量瑕疵。然后,明确补充协议已将付款条件变更为“先维修、后付款”。最后,依据法律规定,论证先履行抗辩权的合法性。
第四幕:终局普法
最终,汽车销售公司案件中,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售电服务企业案件,法院判令被告支付701130.21元服务费;能源服务国企案件,被告被判决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个体经营者案件,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无需支付尾款及利息。这些案件的胜诉,充分展现了秦博杰律师的专业能力。秦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擅长合同纠纷、国央企及政府法律顾问、涉外案件等领域,秉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在这里也提醒大家,签订合同一定要明确主附义务和付款条件,保留好相关证据,遇到纠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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