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的权益受损往往就在不经意间。本案的原告与被告本是朋友关系,被告从事婚纱摄影工作。2025年7月12日,被告因工作需求向原告租赁相机,双方签订《相机租赁合同》,明确了相机每日租金150元,相机价值8000元,若租赁物丢失需按价值全额赔偿。原告依约交付相机后,被告仅支付1500元租金,之后长期未归还相机,也未结算剩余租赁费用。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未履行返还与付款义务。2026年1月4日,双方经微信对账并签订《欠条》,确认被告尚欠原告租金及相机损失款共计26000元,承诺于2026年2月6日前还清,逾期按约定标准支付利息,并承担原告追款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然而,欠条签订后,被告依旧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陷入了权益受损的困境。
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的侍晓睿律师接手此案后,开始了耐心的梳理工作。她协助委托人整理租赁合同、电子欠条、微信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等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让案件事实清晰可查。依据合同与欠条约定,侍晓睿律师合理设计诉请,主张欠款本金、逾期利息及全部维权成本,以最大化维护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侍晓睿律师精准援引民法典租赁合同及违约责任相关规定。针对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标准过高问题,她配合法院依法调整,保障诉请合法且可执行。从立案、保全到庭审,侍晓睿律师全程代理,高效推进诉讼程序。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租赁合同与欠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未按期付款已构成违约。法院依法调整逾期利息为按年利率12%计算,同时支持了双方约定的实现债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判决结果为: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及相机损失费26000元,并以2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支付自2026年2月7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保全费280元、保全担保费500元、律师费3600元,合计438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侍晓睿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303202011206976,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百余件。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体现了她务实高效、收费透明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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