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当事人被告一和被告二找到云南周科兵律师。当时,原告主张两被告归还85万借款及承担连带责任等。原来,2021年3月被告二与原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原告转账50万作为入股款,之后又分别转账15万(备注项目入资)、20万(备注合同保证金)。2022年1月原告补签《借款合同》,称这85万转化为民间借贷。云南周科兵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复杂民商合同纠纷,在民商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手案件后,云南周科兵律师习惯先全面深入地分析案件的各种细节。他发现按常规思路,如果仅看《借款合同》,很容易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但本案特殊之处在于,款项转账备注、书面协议以及工商登记都显示这85万是股权出资、项目投入性质。而且,《借款合同》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清算或转化意思表示,原告已登记为公司股东,投资款转化为借款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发生法律效力。这些特殊情况使得常规认定借贷关系的思路走不通。
云南周科兵律师持有企业合规师(高级)、国家二级建造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专业证书,这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案件时能从多方面进行精准分析。他首先精准剥离“借贷”假象,锁定股权出让+投资基础关系。然后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转账备注、工商登记、企业信息等证据,形成闭环抗辩。紧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基础关系抗辩”规则,及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适用前提,说服法院采纳抗辩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云南周科兵律师的意见,认定案涉85万不构成民间借贷,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从这个案件可以总结出两条可迁移的判断方法:一是款项转账备注、书面协议、工商登记等相互印证时,可锁定基础法律关系;二是仅事后补签“借款合同”,若无明确债务转化条款、无股东会决议、无对账清算,不能将投资款转为借款。事后,当事人对云南周科兵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称他成功为自己避免了85万元及律师费等重大经济损失。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