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WJD拿着106万本金及利息的仲裁请求,却在仲裁庭上面对四被申请人的缺席。这起借款合同纠纷,关键在于被申请人到期未还款,担保人是否要担责,让人不禁好奇最终结果如何。
WJD是XX科技有限公司的经理。2016年3月29日,他与XX、TXX、SJP、WXQ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约定XX、TXX借款100万元,SJP、WXQ承担连带保证责任。WJD觉得有合同和担保人,这钱借出去问题不大。
然而到了还款期,被申请人却没有还钱。WJD自己催了几次,没有效果,他开始焦虑,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轻信别人了。
后来,WJD经人介绍找到了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王策律师。王策律师执业多年,在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王策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合同中对担保责任的约定非常明确。这一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王策律师指导WJD固定证据,收集了放款的银行流水等。准备好材料后,王策律师代表WJD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9年9月25日开庭,四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缺席审理。庭审中,王策律师依据合同和证据,主张借贷关系、担保关系成立,被申请人构成违约,应偿还本金、利息和律师费,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仲裁庭支持了王策律师的主张。裁决被申请人XX、TXX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SJP、WXQ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WJD原本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借钱时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借款合同,明确各方责任;第二,保留好放款的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等。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借钱有风险,签订合同和保留证据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王策律师抓住合同中担保责任明确的细节,为WJD赢得了仲裁胜利,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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