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正兵目前在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犯罪案件。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还在华东政法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进一步深造,拥有法学和管理学两个学士学位。多年来,他受委托独立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本地著名案件大多参与其中。
2022年,王正兵接手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当事人因涉嫌协助他人收购、运输烤烟烟叶,被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侦查机关认定涉案烟叶超5吨、涉案货值十余万元,达到非法经营烟草刑事立案标准,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事人委托王正兵担任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王正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全案证据,针对侦查机关指控逻辑逐一拆解。他梳理全案资金、人员往来笔录,区分涉案人员分工,聚焦当事人主观明知关键疑点;针对涉案烟叶收购、出资、货源销售等核心事实,梳理证据漏洞,提出现有材料无法证实当事人事前知晓上游人员无证非法经营烟草;先后两次结合补充侦查节点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在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持续跟进补侦结果,就证据短板持续沟通辩护观点。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王正兵的辩护意见,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当事人在被查获前明知他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指控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涉案扣押财物由办案机关依法处置。
除了这起案件,王正兵还办理过诸多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在性侵幼女类强奸案中,当事人与未成年女方日常交往相恋,在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情形下发生性关系,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性侵幼女从重情节)提起公诉,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三年。王正兵接案后,厘清二人系自由恋爱结识、女方主动交往的案件起因,梳理当事人案发后积极与被害人及其家属协商赔偿、获取被害人方谅解的关键事实,针对当事人法律认知不足、具备自首意愿、坦白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整理完整辩护思路,庭审中逐项提交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他大部分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建议三年刑期基础上下调量刑,最终对当事人从轻判处。
在贪污罪辩护案中,某社保经办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套取医保公共资金合计26.0953万元,公诉机关以贪污罪提起公诉,建议实刑量刑。王正兵确立罪名变更+从轻量刑双辩护思路,庭前核实全案书证、多名证人证言,固定当事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额退缴涉案赃款的关键从轻情节。庭审中重点围绕两部分辩护,虽法院未采纳更改罪名的辩护意见,但采纳全部从轻量刑辩护观点,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
在抢夺罪辩护中,当事人因涉嫌抢夺香烟被立案侦查,且有盗窃家禽前科,王正兵通过会见当事人核实细节,结合法律条款整理书面取保意见,向办案公安分局提交申请并反复沟通,最终当事人成功取保获释。王正兵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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