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威目前在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案件。2023年,他接手了赵X被指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赵X在明知对方是诈骗分子的情况下,借用其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账,流水中包含涉诈资金,还有被害人报案。
面对这样的指控,李威律师展开了细致的辩护工作。他指出,赵X无任何主观恶意和非法获利的犯罪意图,与上游无任何联系。关于“可能涉嫌洗钱”的陈述仅是一种顾虑,尚达不到明知的程度。而且赵X无任何的非法获利,通过其本人银行卡转移的资金只有两笔,涉案金额相对较少。同时,赵X主动自首,无违法犯罪记录,并且是初犯,悔罪态度较好。李威律师综合全案因素考虑,为兼顾社会效果,适用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建议对赵X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最终,律师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案无罪辩护成功。
除了这起案件,李威律师还办理过众多其他刑事案件。比如齐X等人利用查号程序、抢号程序在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为他人抢注车牌号的案件。齐X将程序出售获利,陈X因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抓。李威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仔细阅读卷宗并询问当事人软件运行模式。发现该软件实际是模拟人工,未实质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低。在法庭上通过举例和制作视频说明情况,最终成功推翻检察院三年六个月实刑量刑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数罪并罚适用缓刑的轻判结果。
还有陈X被指控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一案,陈X因邻里纠纷剪断被害人车辆刹车软管被抓。该罪起步刑三年以上,且陈X有前科,增加了缓刑难度。李威律师与当事人及家属商议,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为当事人争取自首认定。在法院阶段,从案件起因、无危害后果及前科非累犯等情节全力辩护,最终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成功获释。
李威律师深耕刑事法律业务多年,专注刑事辩护,累计代理各类刑事案件上百起。他以精细化证据审查为核心竞争力,擅长从卷宗材料中发现案件关键问题,针对证据瑕疵、事实矛盾、程序违法等展开有效辩护,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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