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4000余万元的项目中标通知书,让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YX卷入了涉嫌串通投标罪的刑事调查。在侦查阶段,YX最担心的不仅是项目可能受到的影响,更害怕刑事追诉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这可能会让他多年打拼的事业毁于一旦。
该所接受委托时,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YX是一家建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指控在2023年9月的柴桑区农村公路及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中,为提高中标概率,联系他人抱团围标。他集结数百家资质公司组成联投团队,统一制定报价系数,告知各资质公司统一制作、上传标书参与投标。该联投团队共计中标案涉项目四个标段,总中标金额4013.8292万元。中标后,YX将四个项目施工权对外转包,扣除垫付费用后,实际非法获利222.8万元,并与团队人员完成收益分配。
这个案子的核心辩护难点在于,公诉机关认为YX伙同他人串通投标、非法获利,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且YX系本案主犯。在法律上,对于主犯的量刑通常会相对较重,而且涉案金额巨大也增加了定罪量刑的不利因素。要为YX争取从轻处罚,需要找到有力的辩护切入点。
律师团队经过深入研究,确定了罪轻辩护的方向。依据在于YX具有自首、初犯、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具体工作如下:
首先,律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阅卷工作。在阅卷过程中,他们发现YX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这一情节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为从轻处罚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律师还发现YX在侦查阶段就主动冻结退缴了大部分违法所得,并且代为退缴了涉案关联公司的全部违法款项,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退赃退赔。这些行为体现了YX良好的悔罪态度。
其次,律师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以进一步证明YX的从轻情节。他们收集了YX所在公司的经营记录、财务报表等资料,证明YX在平时的经营中表现良好,此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
然后,律师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书面意见,详细阐述了YX的从轻情节和辩护观点。他们指出,YX虽然是主犯,但仅单个项目由己方资质中标,直接危害相对较轻。而且他具备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多重从轻情节,恳请检察官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此外,律师还检索了同类不起诉或无罪案例,形成了检索报告。通过分析这些案例,他们发现类似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对具有自首、退赃等情节的被告人从轻处罚。律师将这些案例和分析结果提供给承办检察官,作为参考。
在与承办检察官的沟通中,律师强调了YX的悔罪态度和从轻情节,争取检察官的理解和支持。他们还表示,YX愿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能够得到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YX构成串通投标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YX系共同犯罪主犯,应对全部犯罪后果担责,其部分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但其主动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相关从轻辩护意见予以采信。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YX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冻结、退缴在案的涉案违法所得共计302.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还办理过一起涉案超5亿的特大串标案。在该案中,律师紧扣当事人自首、初犯、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情节全力辩护,成功为两名主犯争取到缓刑轻判结果。这体现了律所在串通投标罪辩护领域丰富的经验和不同的辩护角度。
对于可能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和个人,在此给出两条具体建议:一是投标前做好合规审查,确保自身的投标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与竞争对手沟通报价等违规行为;二是收到调查通知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以便在后续的调查和辩护中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能达到理想结果,但专业、负责任的辩护能让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在面对刑事指控时,当事人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精准把握法律要点、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律师团队。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让正义在法律的框架内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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