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情况下,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这类涉银行卡犯罪案件,很多辩护律师的常见处理思路是侧重于强调当事人的部分行为情节相对轻微,申请取保候审。在案件进入到司法程序更后端时才根据证据情况拟定辩护策略,较少在批捕这个关键的早期阶段进行全力争取。有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十六年的李鉴春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实战经验极为丰富。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介入,立即会见了万X,不仅全面了解了案情,还确认了万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积极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之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辩护思路和处理路径,嫌疑人很可能会被批准逮捕,随后进入漫长的审判流程,当事人将面临较长时间的羁押,最终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然而,在李鉴春律师的努力下,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再次采纳了他的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到了审判阶段,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的辩护使得万X在案件初期就避免了被羁押,减轻了当事人和家属的负担。并且最终实现了轻缓化处理,获得缓刑判决,大大减少了对当事人生活和未来发展的负面影响。在这个案例中,清晰地展现出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独特的视角和有效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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