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张雯雯律师经办的一起婚内财产赠与纠纷案中,案件陷入了僵局。原告A女士发现丈夫B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C女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C女士。A女士多次协商返还无果,案件形势对A女士十分不利。面对这种情况,张雯雯律师迅速行动。她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整理关键证据,调取原告与第三人的结婚证、身份证明,夯实夫妻共同财产权属基础;固定第三人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合照、开房记录、微信转账明细、消费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婚外关系及赠与事实;还收集原告因婚外情导致的精神损害相关证据。在庭审中,针对被告“原告非适格主体”的抗辩,张雯雯律师紧扣《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强调原告作为共有权人的主体地位;针对赠与金额的争议,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剔除被告主张的无依据抵扣项;并援引《民法典》相关法条,主张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经过张雯雯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她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被告返还原告相应款项。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张雯雯律师信念与专业并重,用专业知识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解决难题。
张雯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同历史人物一般坚守风骨。在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案中,建筑公司以第三方破产债权未认定为由拒付工程款,并提起上诉主张中止审理。张雯雯律师代理被上诉人段X,坚持原则,拒绝不当利益。她紧扣建筑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时自行提交的工程量数据,结合第三方造价审核结果,证明案涉施工量已由建筑公司实际认可;明确建筑公司与开发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同其与段X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相互独立,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建筑公司不得以第三方破产债权未确认为由,对抗自身付款义务;回击建筑公司“中止审理”的程序异议,指出其无法律依据。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就像虚云老和尚的“不卑不亢”,张雯雯律师在案件中坚守法律原则,不被不当利益所诱惑。
张雯雯律师的专业与坚守,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在雇员烧制食材过程中严重烧伤雇主被判承担全责的案件中,她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成功还原了“事实劳动关系”,驳斥了个体工商户试图通过否认雇佣关系逃避责任的套路,维护了基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张雯雯律师始终秉持着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披荆斩棘。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陪当事人一起穿越法律的迷雾,走向公平正义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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