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北武汉,甲建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在工程建设中,与丙运输公司及自然人林X因卸土费结算产生了合同纠纷。这起纠纷发生在工程建设的关键阶段,甲、乙建筑公司作为委托方,面临着资金结算的困境,而丙运输公司和林X则对欠款金额、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持有不同意见,双方未能自行协商一致。此时,甲、乙建筑公司共同委托了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的王颖律师代理本案,丙运输公司由其法定代表人林X参与处理相关事宜。
王颖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是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同时也是企业合规师、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她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和谈判技巧。在接到委托后,王颖律师深知时间对于客户的重要性,为了高效化解争议,她建议各方共同选择通过公证调解方式处理纠纷。
在公证机构主持的调解过程中,王颖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卓越的沟通能力。她多次与各方就欠款总额、付款期限、付款账户、逾期责任等核心事项进行逐一协商。她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从复杂的事实中提炼法律焦点,为客户制定综合解决方案。经过多次的沟通和协商,最终各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协议明确了丙运输公司与林X共同欠付卸土费及律师费用,约定了一次性付清的时限与收款账户,确定了款项抵扣顺序;同时约定按期履约则纠纷了结,逾期则剩余款项全部到期,债权人可主张逾期利息并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签订后,王颖律师又协助各方共同向湖北省武汉东湖新XX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依法立案后,对协议的合法性、自愿性、可执行性开展了全面审查,核实当事人身份、意思表示及协议内容,确认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定,案涉调解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明确,具备履行条件,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明确各方应按协议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的,对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
客户对王颖律师的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她专业、高效,通过公证调解+司法确认快速定分止争,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锁定债权并赋予强制执行力,充分体现了律师专业化解纠纷、高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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