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化名)与丈夫的婚姻历程颇为曲折。他们2007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婚生子,2010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未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自2012年起又恢复同居生活,2019年正式补办结婚登记。然而,婚姻及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让两人的感情彻底破裂。张女士在财产分割上与丈夫无法达成一致,且自行取证困难,无奈之下,她委托了内蒙古松川律师事务所的高亚光律师和马律师代理一审诉讼。
高亚光律师从2024年开始执业,从业之前便长期系统研习法学理论,有着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她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等掺杂情感与生活矛盾的案件,能够结合现实情理全面分析案情。在接手张女士的案件后,高亚光律师深知本案的难点在于婚姻状态分段复杂、财产权属交叉混乱,同时存在案外人参与出资、征地土地权属牵扯第三方家庭财产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难题,高亚光律师和马律师分工协作,制定了精细化诉讼方案。首先,她们梳理全周期婚姻时间线,明确张女士自2012年起持续大额向被告转账共计75万余元,双方财产高度混同,同居期间共同收入购置、缴纳的财产及保险,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其次,拆分百万拆迁补偿款明细,结合征地补偿协议逐项区分款项性质,提交双方通话录音,固定被告自认原告出资建设养殖场的关键证据,夯实拆迁款分割依据。对于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她们厘清分割边界,聚焦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主张分割。在处理车位出售款问题时,高亚光律师当庭指出被告主张车位借款还债的证据时间漏洞,认定车位出售全款属于婚内共同财产。针对保险费分割争议,结合张女士多年持续转账养家的流水,证明全部保险费用均来源于双方共同生活收入,应全额对半分割。
庭审中,红山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高亚光律师和马律师提交完整转账流水、通话录音、征地补偿协议、历年转账凭证等全套证据,当庭质证对方证人证言,指出对方亲属证人证言存在利害关系、证明力不足,完整还原双方出资及财产事实。
最终,一审法院全面采纳了高亚光律师和马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被告返还原告拆迁补偿款286659.5元、房屋共同还贷补偿款40248.9元、车位及仓房折价款35500元、保险费分割款19950元,张女士成功拿回近39万元婚内共同财产,诉讼目的全部实现。
高亚光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她精准分段梳理婚姻与财产时间线,解决了核心的财产混同难题;理性拆分诉讼请求,提升了胜诉率;当庭直击对方证据漏洞,推翻对方全部抗辩理由;兼顾抚养权、抚养费、多项不动产及动产财产,一站式处理离婚全流程纠纷;贴合赤峰本地法院家事审判尺度,最大限度保全了当事人婚内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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