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他现任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还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同时发表了《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完善》等多篇专业论文。贾琦律师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在处理案件时,他注重深入分析证据,准确引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策略。
在周X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16-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X与吴某、谢X、陈X(已故)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周X被指控在2017年4月底,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161万元,后陆续归还145万元,此外还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
本案的核心诉求是为周X减轻罪责、降低刑期。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准确区分周X的行为是刑事诈骗还是民事纠纷;二是如何认定周X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参与程度;三是确定周X的诈骗数额。
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后,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分析全案证据,提出了有力的辩护策略。律师认为,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曾进行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案发前周X已主动归还绝大部分款项,更接近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周X在其他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基于这些分析,律师在庭审中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提出“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20XX年,法院判决认定周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上,采纳了律师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一是为类似合同诈骗案件中准确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提供了参考;二是强调了在合同诈骗案中,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对量刑的关键影响;三是突出了当事人积极退赔情节在量刑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展示了专业律师通过精准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案件由于涉及复杂的经济往来和法律关系,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至关重要。此类案件中,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和罪责大小,是实现公正审判的关键。贾琦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成功辩护,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处理复杂合同诈骗案件中的重要价值,也为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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