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赵XX与孙XX的债权债务案件中,施贝贝律师深知借条是证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的直接证据。此案借条内容清晰、形式完整,且由被告亲笔签名,本身证明力较强。同时,施贝贝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考虑到仅有借条可能不足以让法院完全信服,因其持有初级社工证,在处理案件时更注重细节和证据的完整性,于是提供了原告名下某公司工商信息,侧面证明原告具有一定的现金出借能力,对“现金交付”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强。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权利,施贝贝代理原告清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使得法院能够依据原告的主张及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而在陆XX与龚XX的婚姻家庭案件中,施贝贝律师精准把握证明标准,在答辩中明确指出,原告主张的“出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未能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离婚标准。庭审中,施贝贝凭借其丰富的婚姻案件办案经验,陈述了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良好感情基础,并解释了双方分居的原因是顾及原告心理健康,强调了夫妻和好的可能性,动摇了法官认定感情破裂的心证。对于原告提出的分割拆迁款等诉求,施贝贝明确指出相关款项为家庭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离婚诉求未获支持的情况下,避免了财产分割问题的复杂化,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此外,在孙XX与冯XX的债权债务二审案件中,施贝贝律师紧扣核心证据,抓住冯XX在微信中“等我缓过来了,这个钱不会少你的”这一关键承诺,论证该表述与“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伙关系特征完全不符,更符合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意思表示。从合伙关系的构成要件出发,指出冯XX从未向孙XX披露经营状况、进行盈余分配等,有力反驳了其关于合伙关系的主张。对于冯XX在二审中申请的证人证言,施贝贝通过质证指出该证言无其他证据印证,属于孤证,成功削弱了其证明力,促使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施贝贝秉持“用专业办案,用温度执业,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利益”的理念,在这些案件中,无论是强化借条证明力、强调感情基础,还是紧扣核心证据、辨析法律关系特征,都体现了她对这一理念的践行。处理此类交叉案件的核心在于精准把握不同法律关系的特征和证明标准,注重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以专业和温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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