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民交叉案件的罪名边界厘清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报案称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未用于约定工程,价值20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过程及时间节点。通过证据分析,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其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李律师明确刑民边界,主张此案系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体现了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准确界定罪名边界的重要性。
罪名交叉领域的辩护突破
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涉案资金流转频繁,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李鉴春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且为初犯、偶犯。动员家属退赔8000元,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结合万X悔罪表现,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量刑建议。此案展示了在罪名交叉领域,律师通过分阶段辩护,有效影响案件走向。
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博弈
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为办理驾驶证转换偷越国境两次。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明确熊X偷越国境动机与危害性区别于其他偷渡行为,全面梳理其自首、无前科等从宽情节,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司法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体现了在认罪认罚框架下,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情节和政策,进行有效的量刑博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鉴春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实务中准确界定罪名边界,在罪名交叉领域实现辩护突破,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进行有效的量刑博弈,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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