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并不少见。本案中的原告杨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从2021年至2023年,杨X多次向吴X出售轮胎及提供补胎服务,长期的买卖及服务合同关系本应是双方合作共赢的基础,但2023年11月3日对账结算后,吴X欠下98000元货款却拒不支付。杨X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的杨X心急如焚,一方面担心货款难以收回,另一方面也忧虑漫长的诉讼过程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在这关键时刻,杨X找到了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深耕福建宁德法律服务12年,对本地司法环境、裁判规则及人脉资源十分熟悉,这使得他在处理本地案件时能够更加高效。而且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四大核心领域,办理案件超千余件,实战经验丰富,能够精准预判案件走向。
在接手案件后,冯从福律师展现出了其专业优势。他协助杨X梳理了双方交易期间的结算凭证、对账记录等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吴X欠款的事实。这一优势在本案中带来了独特的能力,使得案件事实更加明确,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冯从福律师在过往的工作中,也多次处理过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他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在同类案件中,他总是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最优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本案中,冯从福律师精准评估案件风险,考虑到诉讼周期、执行难度及被告的实际偿付能力,他建议杨X接受法院调解,以分期付款方式实现债权。这一策略避免了“胜诉但执行难”的困境。同时,他在调解协议中坚持加入“加速到期条款”,即“任何一期逾期,全部未到期款项视为到期”。这一核心风控工具极大增强了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保障了杨X的权益。此外,他通过让杨X让步部分金额换取快速结案,降低了维权成本。原告诉请欠款98000元,调解确认金额为90000元,杨X让步8000元,同时承担减半后的诉讼费1025元,进一步促成了被告的签约意愿。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X分三期偿还货款,若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任何一期货款,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杨X有权就剩余未还货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结果既保护了杨X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吴X因一次性支付压力过大而消极应诉或逃避债务。
冯从福律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杨X解决了法律难题。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理念,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也为同类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以调促和”的参考范例。在未来的法律服务中,相信他会继续坚守这一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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