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欣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全程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认其自愿且知悉后果。在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检测、血醇超标的情况下,仍促成具结书的签署,强化了司法裁量的合法性。最终,成功让犯罪嫌疑人获得了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
202X年10月1X日23时4X分许,XX酒后驾驶新AXXXFA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库尔勒市公安临时检查点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执勤民警将XX带至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XX在进入医院时故意撞向急症室大门导致头部受伤,还拒不配合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强制提取了XX血样并送检。经鉴定,X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XXmg/100mL,属醉酒驾驶。库尔勒市公安局以XX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取保候审。
XX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最好能获得不起诉的结果。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办案难点。其一,XX拒不配合检测,这种抗拒执法的行为会给检察官留下不良印象,增加了争取不起诉的难度。其二,血醇超标,达到了1XXmg/100mL,这在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考量中是一个不利因素。其三,检察官对于此类高风险情形下作出不起诉决定会非常谨慎,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
从2023年开始执业,于欣律师处理过不少刑事案件,深知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签署具结书的重要性。于欣律师积极与XX沟通,向其充分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让XX理解到认罪认罚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在检察机关与XX进行量刑协商时,于欣律师全程参与,确保XX是在自愿、知情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意愿。最终,XX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于欣律师也在具结书上签字证明XX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检察机关综合考虑了XX的认罪认罚态度等因素,提出了拟不起诉的量刑建议。
类似的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精准运用,在另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也得到了体现。202X年X月X日1X时40分,XX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轻便两轮摩托车碰撞,造成对方受伤经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XX负此事故主要责任。XX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库尔勒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XX的诉求是希望能从轻处罚,避免被起诉。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涉及人员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检察官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会更加慎重。而且需要让XX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以取得谅解。
于欣律师再次以辩护律师身份全程介入此案。于欣律师向XX精准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帮助XX理解认罪认罚对自己的好处。同时,于欣律师高效与检察机关沟通量刑建议,为XX争取更有利的结果。在于欣律师的协调下,XX积极赔偿46万元并取得了家属的谅解。最终,于欣律师见证XX签署具结书并确认其自愿性,推动检察机关对这起致人死亡的案件作出了拟不起诉决定。
在这两起案件中,于欣律师的独特作用十分明显。在证据重构方面,虽然这两起案件证据相对清晰,但于欣律师通过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让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补充了重要的证据环节,使得整个证据链条更加完整。在时机把握上,于欣律师在检察机关与当事人进行量刑协商的关键时间点介入,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促成了具结书的签署。在法律适用方面,于欣律师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理的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等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越来越广泛。只要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并且有真诚的悔罪表现,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甚至不起诉的结果。同时,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社会影响等。
回到最初的困惑,即使被查出醉驾且拒不配合检测,或者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致人死亡,只要在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还是有可能获得不起诉的结果。于欣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精准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高效沟通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见证签署具结书并确认当事人的自愿性,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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