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X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原本平常的夜晚会成为他命运的转折点。2017年7月14日23时许,在昆明市XXXXX夜市门前,他被被告曾X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得遍体鳞伤。事故发生后,曾X竟弃车逃逸,留下赵X独自承受伤痛。赵X被紧急送往云南新新华医院,伤情诊断为左股骨中段开放粉碎性骨折伴肌肉血管神经损伤等。经过漫长的治疗和恢复,赵X本以为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可一审法院的判决却如同一盆冷水浇在他头上,判决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他大部分的损失要由逃逸的曾X来承担,而曾X能否足额赔偿还是未知数,赵X陷入了绝望的深渊,案件的核心矛盾就在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否生效,保险公司是否该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案子,满林强律师执业6年来已经办过1000余件。
在赵X最无助的时候,满林强律师出现了。满林强律师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18年开始执业,主要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保险待遇、提供劳务者受害等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他曾系云南昆明某交警队特邀调解员,这让他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独特视角。他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系《民法典》施行后云南省首例高空抛物引发的诉讼纠纷,判决胜诉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
满林强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60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曾经在交警队当特邀调解员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事故本身的责任认定,而在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告知情况。满律师仔细研究保险合同,发现保险公司仅提供了没有当事人签字的保险条款,却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已经将保险条款进行过有效送达并就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了告知。那个办理高空抛物案件获得良好社会效果的经历,让他在这个案子里做到了极致——例如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
决定性的一步来了,满林强律师在上诉状中详细阐述了保险公司未尽到免责条款提示义务的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需要保险人对投保人履行“提示”及“说明”义务,即便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仍然对该条款负有提示义务。而本案中,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其履行了这些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满林强律师的观点,依法改判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赵X损失人民币131905.92元。满林强律师表示:“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我会始终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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