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向东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侵权领域案件40余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案件20件,在各领域均取得了不俗的成果。在侵权领域尤其是医疗损害案件上,他成功处理多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他帮助当事人解决了诸多行政争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向东律师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等领域。在医疗损害案件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处理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时,他能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结果。在合同纠纷方面,他也有着出色的表现,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下面通过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来具体了解杨向东律师的专业能力。这是一起历时多年、交易结构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先后向被告某慈善医院出借款项多笔,双方订立多份《借款协议书》。后因还款事宜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本金65万元及相应利息(利率标准较高)。
此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是借款主体认定问题,被告医院与其原法定代表人(兼出纳)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不明确。其次,本金数额认定存在争议,原告主张的65万元本金中,相当部分系前期利息滚动计算形成(即“息转本”),该部分的合法性需要论证。最后,还款抵充顺序也是关键问题,被告于诉讼前后支付的款项,应优先抵充本金还是利息需要明确。
面对这些难点,杨向东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策略。在精准梳理资金脉络方面,他通过穿透后续重组协议,锁定最初两笔实际交付的本金共计43万元(20万元+23万元);绘制“息转本”动态示意图,以时间轴为脉络,清晰呈现2013年至2017年间每一笔未付利息经双方合意,与新增现金款项一并计入后续借款本金的过程;固定关键证据,重点提取款项交付至医院财务室、利息由医院财务支付等事实的证据,强化借款主体为法人的主张。
在紧扣司法解释计算合法本息方面,他进行了双重论证。定性分析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论证前期未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计入后期本金之行为,属法律允许的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定量核验时,制作详细的《利息计算对比分析表》,将“按双方约定利率计算的本息合计”与“按法定利率上限(年利率24%及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本息合计”逐期比对。核算结果清晰显示,涉案“息转本”金额均未超出法律保护上限。
在明确责任主体和厘清还款顺序方面,针对责任主体争议,他着重论证所有协议均以医院名义加盖印章,款项往来均通过医院账户或财务室进行,个人印章的使用仅系职务行为,最终成功将还款责任锁定于医院法人层面。针对还款性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关于清偿抵充顺序的规定,主张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被告的还款应优先抵充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完全印证了杨律师在案件代理初期形成的法律判断与诉讼策略。判决确认最终借款本金为65万元,认可“息转本”部分的合法性;采纳分段计算利息的原则(以2019年8月19日、2020年8月19日为时间节点),并对2020年8月20日后的利率依法调整,其计算逻辑与杨律师提交的代理意见及计算表的核心精神一致;判定争议已付款项为利息,而非本金;驳回对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诉讼请求,判令医院独立承担还款责任。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借款主体认定,明确了以法人名义进行借款且款项往来通过法人账户或财务室的,应认定为法人借款,个人印章使用属职务行为。在本金数额认定方面,为“息转本”的合法性认定提供了参考,只要未超过法定利率上限,应认可其合法性。在还款抵充顺序上,明确了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还款应优先抵充利息。同时,强调了在复杂民间借贷纠纷中,通过精准梳理资金脉络和紧扣法律规定进行论证的重要性。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是常见的案件类型,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交易结构和法律问题。杨向东律师处理这起案件的方式和策略,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面对复杂的民间借贷案件时,律师需要全面、细致地梳理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借贷双方在进行借贷活动时,要明确借款主体、本金数额、利息计算方式和还款顺序等关键问题,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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