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HX是株洲的一名卫浴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他在明知涉案商品系假冒“XX”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从上游Y某处购买假冒卫浴产品并对外销售。经查明,涉案金额达XXX元,非法获利XX余元,此情况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依照法律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结合具体案情,建议判处HX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若HX退赃、赔偿并取得谅解则可适用缓刑。
为了避免实刑,保障自己的正常经营和家庭生活,HX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张双意自2017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对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都有深入的研究和实战经验。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她紧扣知识产权犯罪量刑规则,为HX制定了一套围绕轻刑、缓刑的务实辩护方案。首先,她尊重案件事实与罪名定性,指导H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此固定法定从宽情节。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HX的认罪态度,也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接着,张双意协助H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XX元,向司法机关彰显了HX的悔罪态度。之后,她主动对接XX公司,经过一番努力,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该公司的书面谅解,最大限度地修复了法益,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在庭审中,张双意重点阐述了HX系初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谅解、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强调HX无再犯风险,请求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并依法适用缓刑。她深知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证据和情节的把握至关重要,每一个从轻情节都可能成为改变判决结果的关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被告人HX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XXX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罚金已全部缴纳,HX无需羁押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经营。
这起案件在涉案金额较高、情节较重的情况下,成功实现缓刑,成为涉知识产权犯罪轻判的典范。张双意律师也凭借这一案件以及众多成功案例,成为株洲本地刑事辩护的实力派律师,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的认可。她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务实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也为湖南商户在外地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辩护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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