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一场惨烈的交通事故打破了一个家庭的宁静。某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在省道行驶时,因未安全驾驶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无牌三轮汽车相撞,三轮汽车失控后又与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导致三轮汽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同时造成两车驾驶人和车上乘客受伤,四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三轮汽车驾驶人、重型半挂牵引车一驾驶人共同承担次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二驾驶人无责任。死者的母亲、配偶和子女作为近亲属,面对亲人的离世和复杂的赔偿问题,陷入了困境。
在这个艰难时刻,他们找到了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的李珂律师。李珂律师执业11年,深耕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交通事故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受委托后,李珂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固定本案关键证据。他仔细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尸检报告、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身份证明、车辆保险单、驾驶证及行驶证等材料。每一份证据的收集都经过严谨的考量,他深知这些证据是夯实案件事实与赔偿请求法律基础的关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整理和分析,他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证据收集完成后,李珂律师依据《民法典》及交通事故相关司法解释,系统厘清多方事故主体的责任划分。他准确界定了有责方、无责方以及三家保险公司的赔付顺位、赔偿范围与法定义务。在核算损失时,他严格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赔偿标准,逐项精准核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损失。对于不合理的诉求,他审慎剔除,确保赔偿主张合法、规范且具有可支持性。
庭审过程中,各保险公司提出了免责抗辩、责任比例异议、交强险预留份额等争议焦点。李珂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逐一充分反驳。他清晰阐明赔偿逻辑与法律依据,用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论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三名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李珂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三家保险公司及主要责任侵权人共计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38189.25元,原告方诉讼请求基本得以实现,案件取得完全胜诉。
李珂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化的合法权益。他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陷入法律困境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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