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丽平律师于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至今已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十七年,擅长离婚、继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领域。在接到曹某的委托后,她立即开始了案件的处理。
这起案件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曹某,被告是张X和某房地产公司,第三人是古某。争议焦点在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否存在恶意串通行为以及谁应协助曹某办理产权登记。
曹某最初掌握的证据有与张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房屋交接手续和各类缴费凭证。但缺失能证明张X与古某恶意串通的关键证据。
徐丽平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她收集了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证明张X与古某系借贷关系,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借贷担保,古某明知房屋已由曹某占有仍参与交易,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某房地产公司抗辩自己非适格被告、无过错,徐丽平律师论证其明知房屋已转让给曹X且曹X实际入住,仍协助张X办理更名、网签手续,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协助产权登记的义务。古某抗辩自己系真实产权人、曹某与张X合同无效,徐丽平律师结合证据驳斥其主张,明确其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合同无真实买卖合意,实质为借贷担保,且构成恶意串通,应属无效。张X缺席庭审,徐丽平律师依法提交完整证据,确保案件事实完整呈现。
最终,法院缺席判决,确认某房地产公司与古X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X协助某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张X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X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X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X的全部诉讼请求。
徐丽平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各方抗辩逐一制定驳斥策略,结合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庭审中清晰发表代理意见的方法论,为当事人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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