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省珠海市某区,XXXX年发生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某某科技公司,被告为某某食品公司,案件类型属于建设工程纠纷。某某科技公司与某某建设公司签订合同,承接了某某食品公司总部办公室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原告以某某建设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同时要求作为发包人的某某食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于食品公司而言,面临着可能承担额外经济责任的困境,他们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证明自己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郑捷峰律师来自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04202210523770,服务地区为广东珠海。他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秉持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年均经办逾五十件案件,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同时,他还担任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
在接手案件后,郑捷峰律师首先仔细查阅了相关的工程承包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多次对这些证据进行梳理和分析。他深知在建设工程纠纷中,明确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及发包人是否足额支付工程款是关键。为了更有力地证明某某食品公司已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某某建设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他积极收集各类付款凭证,并对这些凭证进行分类整理。此外,他还多次与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工程付款的具体情况,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庭审过程中,郑捷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他强调某某食品公司并非原告的合同相对方,且已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他提交的工程承包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有力地支持了自己的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郑捷峰律师的意见,于XXXX年X月XX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某某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食品公司成功摆脱了连带责任,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食品公司对郑捷峰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认真负责,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公司解决了难题。郑捷峰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陪伴当事人穿越诉讼迷雾,抵达权益维护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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