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和案外人正常交往,却被被告误解成插足其感情。被告为了发泄情绪,在抖音平台擅自公开原告的隐私信息,还一直用侮辱、诽谤性的语言辱骂她,对原告的作品也发表恶意评论。这引来了很多人的围观和骚扰,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还出现了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原告一开始觉得,自己行得正坐得端,被告这么做明显是侵权,自己肯定能赢。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被告反诉原告侵害其名誉权,这让原告慌了神。她自己尝试去收集证据、和对方沟通,结果不仅没解决问题,还让自己更加焦虑,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好。
后来,原告经人介绍找到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班兆然律师。班律师执业三年,是律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处理各类纠纷。
班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原告与案外人交往时被告尚未登记结婚,不存在“插足婚姻”的情况,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力救济。而且原告仅在私下沟通中回应,未公开散布被告信息或辱骂,不构成名誉侵权。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班律师指导原告全面固定证据,收集了被告发布的侵权视频、评论、私信辱骂、平台投诉记录、心理诊疗报告以及律师费票据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庭审中,被告坚称原告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班律师依据民法典进行抗辩,指出原告与案外人交往时被告未登记结婚,不存在“插足婚姻”,被告公开辱骂行为是侵权。同时,证明原告未公开侵权。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侵害原告名誉权成立,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在抖音平台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并持续十日,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与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案件本诉与反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听到判决结果,原告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网络发言要谨慎,别随意辱骂曝光他人信息。第二,遇到侵权及时收集保留证据,像聊天记录、视频截图等。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意侵害他人名誉权要付出代价。在这个案子里,班兆然律师精准固化电子证据,厘清维权边界,帮原告实现了完整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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