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朴实的农民,先后于2015年1月4日和2016年1月1日在被告处购买了多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然而在2017年7月24日,他因头疼、精神抑郁等症状就医,被诊断出患有胆脂瘤这种良性脑肿瘤,并进行了肿瘤切除手术。按照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良性脑肿瘤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可被告在理赔时却按照轻型疾病来处理。这引发了一场保险理赔纠纷,农民无奈之下选择将被告告上法庭。
在保险理赔领域,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购买保险时未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往往只是听销售人员的介绍,而没有认真查看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对于重大疾病的定义、理赔条件等关键内容缺乏了解,就轻易签下合同。像上述案例中的农民,如果在购买保险时能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明确良性脑肿瘤属于重大疾病,或许就能避免后续的理赔纠纷。其二,发生保险事故后未及时、正确地保留证据。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证据的重要性,没有及时收集和保存与事故相关的各种材料,如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这可能导致在理赔时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从而影响理赔结果。
面对这样的保险理赔纠纷,张杰鑫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张杰鑫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是河南星润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内乡县百业商会执行委员会机制部部长兼法律顾问。他长期扎根于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的法律服务一线,专注于民商事纠纷与行政案件代理。
在处理这起保险理赔案件时,张杰鑫律师首先根据相关法律依据,仔细给原告分析了该案件的风险及利弊,让原告对案件有了清晰的认识。接着,他根据案件情况,帮助原告搜集、整理证据材料,自己精心准备代理意见等开庭材料。在庭审过程中,张杰鑫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据理力争。最终,在他的努力下,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被告给付原告50000元保险金。考虑到原告是身体不好且有三个孩子需要抚养的农民,张杰鑫律师还减半收取了代理费。
张杰鑫律师秉持着“一次委托,终身朋友”的执业理念,他认为法律服务不止是专业的博弈,更是真诚的托付。在处理案件时,他优先考虑调解,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的成本,但在必要时也会精准诉讼,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自己的专业、认真和负责,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法律服务中安心、放心,缔结了长久的信赖与情谊。正如他所说,遇到事只要在理,法律会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而他会帮助当事人实现这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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