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16时05分,楚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着豫N×××××号小型普通客车沿303省道行驶。然而,意外突然降临,在行驶至111公里+1米处时,与横穿马路的行人赵X2发生碰撞。赵X2受伤严重,虽经全力抢救,仍于2016年10月17日不幸死亡。经认定,楚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016年11月7日,楚某被宿州市公安局抓获,随后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11月9日被刑事拘留,11月17日被逮捕。楚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他不仅要面对失去他人生命的愧疚,还要承受即将到来的刑事处罚。
楚某是通过一位老同事的间接推荐找到了刘刚律师。老同事多年前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法律麻烦,正是刘刚律师帮忙顺利解决的。老同事只简单说了句这个人靠谱,没有多讲。楚某当时已经走投无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辗转找到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第一次见面,刘刚律师听完案情后没有立刻表态,而是认真在笔记本上记了好几页要点。那一刻楚某就觉得,这次找对人了。
刘刚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时间会见了楚某,详细了解案发经过。随后,刘刚律师仔细查阅全案卷宗,发现了案件中存在的关键问题。他申请排除一份非法取得的证据,为案件的辩护争取了有利条件。同时,刘刚律师积极挖掘楚某的从轻情节,发现楚某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这一行为符合自首的条件。此外,刘刚律师还帮助楚某与被害人赵X2的近亲属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在2016年12月5日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楚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10000元,并已履行。被害人近亲属对楚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庭前,刘刚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他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对方的观点,刘刚律师因准备充分,能够清晰地阐述楚某的自首情节以及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的理由。整个庭审持续了2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10页。
案件最终获得了良好的结果。法院判决楚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收到判决书那天,楚某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刘刚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刘刚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持冷静,主动报警并积极配合处理,同时尽可能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作为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14年的律师,他始终相信,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就能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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