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少玲律师是广东知恒(佛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9年正式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本科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她熟悉佛山本地法院裁判规则和司法流程,专注于为企业和个人解决各类法律难题。
2021年1月,原告某专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019版),承接某公馆项目全过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监理服务期限700天,包含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保修期阶段两大服务周期,监理费实行分期支付。后续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并通过单项合同结算确认函最终确认案涉监理项目结算总金额。原告依约全程履行监理职责,案涉工程楼栋于2023年6月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保修期届满后,原告于2024年3月8日足额开具剩余监理费增值税发票,经核算被告尚欠原告监理服务费合计328976.81元,其中含5%保修金59015.4元。原告多次书面及口头催收,被告始终拖延拒不支付,构成严重合同违约。
原告委托吴少玲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两项核心诉求:一是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监理费328976.8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二是要求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被告对拖欠监理费本金金额无异议,但针对逾期利息起算时间提出抗辩,主张应从2024年6月9日起算,不认可原告主张的2024年3月8日起算利息的诉求。
吴少玲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一系列专业操作。首先,她精准区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与普通服务合同差异,拆解合同中监理服务范围、服务周期、结算规则、付款节点、质保金支付条件、利息违约责任等专业条款,锁定被告违约事实依据。其次,结合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保修期届满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合同结算约定,科学设计分段计息诉讼请求,既符合合同约定,又契合司法裁判惯例,最大化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同时,她系统整理监理合同、补充协议、结算确认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发票开具凭证、催收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欠款本金诉求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在庭审中,针对被告仅纠结利息起算点的抗辩思路,吴少玲律师精准预判审理焦点,围绕举证责任分配、合同条款文义解释、行业交易惯例展开专业答辩。最终,法院审理认定案涉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对欠付监理费本金328976.81元无异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支持。原告主张2023年10月完成结算,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佐证,依法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法院采纳被告关于结算完成时间的抗辩观点。结合合同付款节点、工程保修期及发票开具时间,法院认定利息分段计算标准:以269961.41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9日计至2024年6月27日;以全款328976.81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2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按过错责任划分,由被告承担绝大部分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全额支付拖欠监理费328976.81元,并按法院认定的分段基数及起算时间,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超出部分的利息诉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仅承担小额诉讼费用。
吴少玲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她不仅为原告全额追回了监理费本金,还争取到了绝大部分利息权益,同时合理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财产线索,为后续回款提供保障,为当事人减少了诉讼成本损失。她的专业服务也为建设工程监理等工程服务类企业提供了合规指引,帮助企业从源头防范工程款、服务费拖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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