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XX公司在一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被甘肃XX公司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事情的起因源于复杂的股权转让与债务担保情况。科技公司在合同无法履行时被登记为高能公司的名义股东,它与药业公司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回购协议书》,以此担保债权债务的履行,双方约定渭水公司后期回购股权。然而,股权实际上并未支付转让款项,科技公司也未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甘肃XX公司依据相关情况,向法院申请追加安徽XX公司为(20)甘1民初2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安徽XX公司陷入了困境,如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将承担巨大的经济责任。
在这关键时刻,安徽XX公司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的王宁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2111351322)。王宁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锁定核心问题,深入研究案件中的股权转让情况。他仔细分析每一份合同和相关文件,发现股权转让并非真实的股权转让,而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
王宁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向法院阐述了案件的真实情况,指出安徽XX公司实际上并非高能公司的实际股东,不符合应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法律条件。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王宁律师的观点成立。法院判决撤销追加,不得追加安徽XX公司为甘肃XX公司申请执行甘肃渭水辐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甘肃XX公司负担。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遇到建设工程纠纷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合同和文件,遇到复杂的股权和担保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本案中,安徽XX公司成功摆脱了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风险,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王宁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建设工程领域尤为专精。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准抓住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在建设工程纠纷处理中,有这样专业的律师保驾护航,企业才能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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