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以为面对公诉机关依据审计报告认定的涉案金额,基本没有辩护空间,只能认栽。但在江苏无锡,有这样一起集资诈骗案打破了这种认知。当事人作为涉案公司业务组长,被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认定参与未兑付涉案金额7300余万元,初步量刑建议为五年九个月。当事人家属多方考量后,委托了戴新进律师(执业证号13202201910134611,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戴新进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和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等案件代理。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戴律师没有被审计报告束缚,而是迅速确定了辩护方向。
在集资诈骗案中,戴新进律师面对诸多难题。公诉机关依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定案,要推翻或拆分统计金额,需逐笔核对海量材料,且扣减金额不易被采纳。全案已定性集资诈骗,无法通过变更罪名降刑,只能从涉案数额突破。当事人的组长身份让控方主张小组全部业务金额都计入其涉案数额,复投资金界定也模糊。同时,当事人的从轻情节零散,需要整合论证。
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全案卷宗精细化阅卷工作,梳理数百份证据材料。他确定辩护重心为涉案金额依法核减和量刑情节深挖从轻。他分类梳理可剔除金额,划定三类不能计入犯罪数额的资金,制作金额扣减明细说明。深挖法定从轻量刑事实,证实当事人系从犯,落实其坦白、退赃等情节。还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庭审中举证辩驳,结束后补充类案参考文书与法官沟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涉案未兑付金额从7300余万元核减至4800余万元,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另一起聚众赌博案中,多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并抽头渔利,戴新进律师代理的被告人自动投案,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固定自首等关键情节。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判阶段围绕从轻情节发表专业辩护意见,提出量刑建议。协助当事人退缴违法所得,降低社会危害性。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这两起案件体现了戴新进律师丰富的执业经验带来的价值。在集资诈骗案中,他凭借多年承办同类案件的经验,精准地从复杂的证据中找到可剔除的涉案金额,为当事人降低了量刑基数。在聚众赌博案中,他迅速锁定自首等关键从轻情节,高效推进认罪认罚程序。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应及时委托像戴新进律师这样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他们能凭借经验更快地识别关键证据、预判对方抗辩,设计出更高效的证据链,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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