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起诉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7
浏览10w+
裴斌律师
裴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8年主任
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后,如果发现没有抚养权的那方没有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者停止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方一般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针对抚养费的诉讼也是这样,一般起诉程序执行后要缴纳20元左右的受理费,可以说非常低了。

具体的起诉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如果夫妻双方不到逼不得已的情况,是不会选择以离婚来收场的,毕竟这对一个家庭来说伤害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对于拥有小孩的家庭,这会对孩子造成一定的心理伤害。孩子永远是考虑离婚的首要因素,一旦真的离婚了,那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不是每一个家长都能按时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所以我们现在来了解一下具体的起诉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一、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如果发现没有抚养权的那方没有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者停止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方一般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针对抚养费的诉讼也是这样,一般起诉程序执行后要缴纳20元左右的受理费,可以说非常低了。

二、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由于物价水平的提高,先前协商决定的抚养费已经不能够支撑子女在当地的基本生活;

2、子女患有重大、长期需要治疗的疾病,或者是上学的费用已经有所提高,而这部分的费用已经远远超过了之前决定的抚养费;

3、有增加抚养费的其他正当、合理的理由。

面对子女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若是支付方有这个经济能力支付的,应该同意和支持子女的要求。

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开庭前,应该要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离婚证民事起诉状,最好是身份证也要带上,以上说到的所有材料不仅要提供原件,还要准备好他们的复印件,最后就是等待法院开庭审理了,但别忘了缴纳受理费。

四、法院准许免交诉讼费的情况有哪些?

1、身体有缺陷但具有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在生活上有很大的经济问题,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支撑生活;

2、没有工作,单靠领取失业保险金生活的事失业者;属于农村里面经济非常困难的特困户,持有相关的扶持证明以及其他生活保障非常低的人;

3、当他人有困难,或者公共财产受到伤害的时候,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就第一时间去帮助、保护他人,从而导致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的,自己本人或者是他的亲属都可以申请相关的赔偿,不用交诉讼费;

4、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索要赡养金、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5、法律上规定可以免交的情况,或者是其他特殊的情况而不得不免交。

以上就是有关抚养费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建立一个新的家庭,非常不容易,所以在婚后生活中,夫妻双方若是有什么矛盾和问题,都要及时跟对方说出来,不要藏在心里,因为有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误会,不能够让一个误会就轻易拆散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但如果真的出现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我们也要懂得起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具体的起诉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一键咨询
  • 156****1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7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5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34****10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654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141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醉驾处理程序及时间具体是怎样的
醉驾的处理程序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一般情况下逮捕嫌疑人以后公安机关侦查羁押的期限是两个月,审查起诉阶段的处理时间是一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的一审时间通常也不超过一个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今天刚刚递交了劳动仲裁的申请书,我想知道劳动仲裁办案程序具体步骤还有顺序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一、立案:
  
1、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诉书后进行审查: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申诉,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诉人;
  
(2)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审批。
  
2、仲裁委员会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1)决定不予立案的,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申诉人。
  
(2)决定立案的,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案件书面通知,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同时,在七日内按规定组成仲裁庭。
  
(3)对于3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或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立案与否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二、审理:
  
1、仲裁庭成员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
  
2、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交由法定部门或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并填写中止审理审批表,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3、仲裁庭于开庭四日前,将书面开庭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按《庭审规则》规定审理案件:
  
(1)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疑难案件,宣布延期裁决,查明事实后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服从。
  
(2)仲裁庭应以调解为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审查协议内容,如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制作仲裁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3)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七日内完成。
  
(4)对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结案的案件,报仲裁委员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对于请示待批,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视为时效中止,并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
  
(5)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三、送达:
  
1、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
  
2、仲裁文书送达后,仲裁庭应填写结案审批表,经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结案。
  
四、归档:
  
1、对于结案的仲裁案件,应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规定分类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2、仲裁副卷除仲裁机构外,一律不准借调和查阅。
3、有关单位和个人如需摘抄正卷内材料的,需经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对需要借出的案卷要规定借阅期限,如期归还。归还时要严格检查,确保案卷的完整。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4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协议变更抚养权的具体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的程序有哪些 这个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到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的手续虽然简化了,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2、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3、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具体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方式: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由人民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要求人民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商品房退房的情形及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购房者可依法依据以下条件申请退房:逾期交付、开发商无有效证件、擅自改设计、无产权证、贷款不成、面积误差超3%、房屋质量问题、被抵押、欺诈性预售、隐瞒拆迁房、设计不符或超出误差、不可抗力影响购房。退房流程包括购房者通知开发商(挂号邮件、传真或电话),开发商15天内退还房款并协助解除贷款合同,最后完成退款。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抚养权变更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二)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 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三)无抚养权一方移居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 中国居民移居、北美、澳洲等地区的情况增多,原来无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将要移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子女随同生活,希望小孩能获得较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而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也有所上升。 (四)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我想问一下收养登记条例及办理程序具体是什么?我的一个朋友最近收养了一个孩子,需要去办理登记。
[律师回复]
一、收养子女有哪些程序
收养子女的程序主要包括:
(一)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二)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3、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适合收养的健康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三)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四)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收养子女应到哪个机关登记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个体工商注册流程及费用具体有哪些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费用是全国统一的,包括一个副本和一个正本,总共是23块。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你好,我和妻子结婚多年了,因为一直想要男孩,今年又生育了小宝宝,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社会抚养费的决定程序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社会抚养费征收一般程序:

一、人口计生局、受委托的街道(镇)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填写违法生育对象个案报告单,同时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
二、至少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收集当事人的婚育情况、户籍情况、户口性质、职业、收入证明及子女户籍申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同时制作调查笔录,被调查人须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证据材料应标明来源出处、取证日期,有执法人员或证据提供者签字,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三、调查结束后应当制作书面调查报告,同时报人口计生局法规科审查,法规科人员参与调查取证的报局分管领导审查。
四、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送达回证》,并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送达3日后方可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审批结束后方可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按低限或高限作出征收决定的,在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前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待局务会研究决定后方可作出。
六、当事人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填写《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审批表》,向征收机关申请分期缴纳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人口计生局在收到分期缴纳审批表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可以分期缴纳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七、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制作《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
八、当事人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可以自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制作《缴纳社会抚养费催告书》并送达当事人,催告书送达10日后仍不缴纳的应当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
九、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部到位后制作结案报告。
二审程序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或上级人民提出上诉;二审审查一审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或者是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查清事实之后可以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二审发现一审审理有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 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5、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应当开庭审理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有条件的也可以开庭审理,换言之也并不是必须要开庭审理。 人民决定不开庭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赔偿具体标准是怎么的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赔偿具体标准是怎么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你好我的朋友前段时间参与一起打架斗殴案件,现在案件走到检察院,想问一下案件到检察院程序有哪些具体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内容
[律师回复] 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 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被告人不能上诉。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解散的具体程序
1、成立清算组。1、成立清算组。3、注销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灯具商标转让具体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灯具商标转让具体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需要经过下列流程和提供相关的材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就是营业执照,需要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三、哪些商标转让行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但是,以下几种情况转让行为无效:
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审定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擅自进行变更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受法律保护。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的。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与误解,丧失保护商标专有权的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4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与前夫已经离婚了,关于孩子问题一直在扯皮,对这方面法律也不太清楚,请问请求变更抚养权程序,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首先,我们要知道能够满足自愿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二、变更抚养权的方式。
  
1、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2、诉讼变更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
  
(一)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具体的起诉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