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在消防工程领域经营多年,颇具声誉。20XX年,该公司与郑XX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起初,双方合作较为顺利,工程按部就班推进。但随着工程接近尾声,双方在工程款结算、工程质量等方面产生了分歧。
郑XX认为消防工程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足额工程款,遂将其诉至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案涉劳务分包合同,并判令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支付郑XX工程款160177元及相应利息。这一判决让消防工程公司难以接受,他们认为案涉合同因对方无资质应属无效,工程质量不合格付款条件未成就,且工程款应按双方约定的73%结算并扣减已付的5000元。
公司管理层心急如焚,四处打听专业律师。经同行推荐,他们了解到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擅长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公司管理层与李律师沟通后,被他专业的分析和精准的判断所折服,当场决定委托他的团队担任二审诉讼代理人。
李光伟律师作为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凭借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迅速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他精准指出一审判决在合同效力认定、工程款结算、款项扣减等方面的错误,并围绕合同无效、付款条件未成就等核心点制定了全面的上诉抗辩方案。为了充分佐证抗辩主张,李律师团队在二审中提交了案涉工程现场视频等关键证据,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原有证据,充分质证反驳对方主张,有效证明了工程未完工的客观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李光伟律师进行了专业的法律论证。他从法律层面论证案涉合同因承包人无资质应属无效,同时主张工程款应按双方约定的73%结算并扣减已付5000元。对方律师听说接手的是担任遵义仲裁委仲裁员多年的李光伟律师,态度也有所软化。
最终,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李光伟律师团队的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仅需支付郑XX工程款56338.8元及对应利息,同时大幅调整案件受理费承担比例,公司需承担的费用显著降低。二审改判实现了工程款支付金额的大幅核减,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