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北襄阳,建设工程领域纠纷频发,很多当事人因合同问题陷入困境。龚傲冬律师,执业于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深耕民商事领域,尤其在建设工程纠纷等六大核心业务上有着丰富的经验。
2021年7月29日,原告付某与被告王某签订《建房协议》,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付剩余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龚傲冬律师提起诉讼。
龚傲冬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展开工作。在证据组织方面,他全面梳理了《建房协议》、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现场勘验等证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关于“工程未完工”“已超付”等抗辩。他深知证据是诉讼的关键,每一份证据都经过仔细筛选和分析,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在法律适用上,龚律师精准预判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无效,提前准备了《民法典》第793条及建设工程相关规定,主张折价补偿,为原告争取工程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他对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是其专业能力的重要体现。
为了准确认定工程价款,龚律师推动法院进行现场勘验,固定主体面积、水电、地坪等关键数据,避免被告单方面的认定。在现场勘验过程中,他全程跟进,确保勘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处理原告自认未完成地线、网线部分时,龚律师主动建议酌情扣减1000元,虽然法院最终酌定扣减5000元,但他的这一举措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原告的利益。这种在诉讼中合理让步以促成判决的策略,体现了他的智慧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案涉合同无效,但因被告已实际使用房屋,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原告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折价补偿。法院通过现场勘验,确认了工程价款,扣除被告已付款项和原告自认未完成部分的费用后,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60251.08元及相应利息。
结合本案,龚傲冬律师提醒大家:在建设工程领域,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审查对方的资质,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各种证据,如合同、付款记录、施工日志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合同无效的情况,不要惊慌,只要工程质量合格且发包方已实际使用,承包方的报酬请求权仍可获得法院保护。
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离婚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联系龚傲冬律师,联系电话:18827514028(微信同号),律所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开放广场B座八楼道博律师事务所。龚律师将以“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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