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门店撤店,可以要求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门店撤店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员工可以要求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若公司能通过调岗等方式合理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拒绝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公司无需支付补偿。
二、公司门店撤店,员工能获哪些补偿
公司门店撤店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可获相应补偿:
若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便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公司门店撤店,员工补偿未到位该如何维权
公司门店撤店致员工补偿未到位,员工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与公司协商,明确指出依据《劳动合同法》,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未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要求公司支付。协商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材料,请求其介入调查。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我们了解了一般情况下,公司门店撤店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员工可以要求补偿这一内容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员工在计算经济补偿时,月工资是按照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来确定呢?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另外,如果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补偿金额有异议,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若你在门店撤店补偿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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