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到场多少股东才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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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会到场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才有效,股东会作为级别比较高规格的重要会议,自然在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是有对于股东会各方面的详细规定的。一般临时召开股东会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公司法》对股东会出席人数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股东会到场多少股东才有效

一、股东会到场多少股东才有效?

股东会到场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才有效,股东会作为级别比较高规格的重要会议,自然在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是有对于股东会各方面的详细规定的。一般临时召开股东会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公司法》对股东会出席人数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因此,《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议会只规定了会议前通知股东的时间和会议表决权等。可见,《公司法》也没有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同样也可以由章程里规定。

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开股东大会时需要导出到场的股东人数,故而此项规定可以在公司设立之后,制定公司章程时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那么可以认为开固定大会时无论到场股东人数人数如何,做出的决策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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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为股东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未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之前,股权的转让便不发生法律效力。未满足此种约定条件,受让方即使已经交付了定金、预付款甚至全部转让款,也可以要求返还,而不必去接受在权利上可能存在瑕疵的、尚未发生转让效力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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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代表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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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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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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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终止和清算等事宜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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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代表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
三、股东代表会对第一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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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股东会对其他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代表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代表大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在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五、召开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将表决事项通知全体股东代表,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代表必须出席,不出席者可受权代表出席并出具受权证明。股东代表大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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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公司股东要到场吗?
新设公司股东不要都到场。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设公司需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这需要派代表去就可以了,而且有限责任公司是应当制备股东的名册,并且记载股东的姓名和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公司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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