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分包是常见的合作模式,但其中也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原告A是一名钢结构劳务实际施工人,他的班组挂靠在被告A公司名下,为被告B钢结构工程公司提供钢构件制作及安装劳务。从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双方合作一直较为顺利。在合作前期,原告A与被告B的合作相对稳定,按照一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劳务费用,大家都认为这种合作模式会一直持续下去。
然而,到了结算阶段,矛盾突然爆发。原告A主张被告A支付欠付的承包费用几十万元及逾期利息,同时要求被告B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A认为,被告B作为发包人应在欠付款项范围内担责,并且双方约定按工程量每吨50元计算劳务提成费,被告A的扣款没有依据。但被告A辩称款项已与被告B结清,无需承担责任;被告B则辩称已付清劳务费,原告主张的提成费无合同依据,且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这让原告A陷入了困境,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
在焦急万分的情况下,原告A四处打听专业的律师。经同行介绍,他了解到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黄蓉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件。黄蓉律师从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原告A决定委托黄蓉律师代理此案,是因为黄蓉律师在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精准地指出了案件的关键问题和可能的突破点,让原告A看到了希望。
黄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治理业务委员会委员,她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全面梳理案涉劳务合作的完整流程。她收集了2021年度无争议结算资料、2022年度微信结算记录、劳务决算单、银行交易明细等,固定了原告A实际施工、双方结算过程及被告欠款的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面对两被告的抗辩意见时,黄蓉律师重点围绕“劳务提成费的约定效力”“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展开抗辩。她举证证明2022年度提成费系延续2021年交易习惯,且被告B对该提成费未提出异议,同时结合挂靠的实际情况,明确原告A与被告B存在实质劳务合同关系,被告B应承担付款责任。
针对被告A的扣款主张,黄蓉律师逐一质证并提出异议,明确原告对不合理扣款不予认可。由于黄蓉律师曾荣获2017-2018年度“全市12348话务平台值班工作优秀律师”称号,她在庭审中表现得专业且沉稳,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A的内部扣款争议可另行处理,避免了原告权益在本案中受损。
在庭审过程中,黄蓉律师结合案件证据及法律规定,精准计算欠付劳务费用金额,明确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她就案件核心争议点与被告充分辩论,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关于劳务提成费约定及付款责任主体的核心观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A与被告B在2021年度结算中存在每吨50元的劳务提成费约定,2022年度原告A向被告B生产负责人发送的结算资料中明确了该提成费,对方未提出异议,应认定双方存在该约定;被告A与被告B签订的合同中原告A签名非本人所签,对其无拘束力。同时,法院认定原告A与被告B存在直接劳务合同关系,原告A与被告A为挂靠关系,结合原告A提交的结算明细表,确认被告B尚欠原告A劳务款十余万元。法院判决被告B支付原告A劳务款十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A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A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这场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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