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典型境外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拉开帷幕。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间,被告加入位于境外某经济特区的诈骗公司。该公司以投资虚拟货币、股票为幌子,通过境外社交平台投放虚假盈利广告,诱导被害人加入群组,再通过“导师”“助理”等发送诈骗话术、虚假成功案例,诱导被害人下载虚假交易APP,篡改数据制造盈利假象,骗取被害人资金。被告在犯罪集团中主要负责在群组内发送诈骗话术及虚假成功案例。2025年1月,被告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黄玉兰律师拥有10年执业经验,累计成功办理1000+(数千起)刑事辩护案件及民事案件。接手此案后,她迅速展开工作。首先,精准梳理事实,论证被告仅从事辅助引流、发送话术等边缘性工作,无核心决策权、获利有限,成功让法院认定被告为从犯,为从轻处罚奠定关键基础。其次,全面落实从宽情节,充分挖掘并提交被告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等情节,推动法院逐项考量,最大化争取从宽量刑。再者,专业适用司法解释,针对跨境诈骗案件司法解释适用边界、参与程度、主观恶性等核心要点深入论证,提出“因为被告所涉诈骗对象为外籍人,并非中国公民,根据2024年6月24日生效的电信诈骗新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在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期间仅有1个半月至2个月时间可作为本案量刑考量,即应只局限在电信诈骗新司法解释生效后至2024年8月期间,时间较短”的辩护意见。
最终,本案经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了黄玉兰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作出从轻判决。被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追缴被告违法所得数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涉案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依法认定为诈骗罪“其他严重情节”。同类情形案件量刑普遍偏重,本案最终在法定幅度内大幅从轻,刑期降至一年三个月,实现显著轻判效果。黄玉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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