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案件中,李先杰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当事人系宿迁某小区3号楼业主,2021年现场选定3号楼下B02、B05车位并全款支付,长期实际使用。但因开发商工作人员录入失误,在合同及登记中将车位错误登记为相距六七百米的7号楼下B802、B805车位。当事人2024年8月发现错误后维权未果,一审法院以撤销权超期为由驳回诉讼请求。李先杰律师接手二审上诉后,首先梳理完整交易过程、物业备案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错误系开发商失误导致;接着论证撤销权起算时间应为当事人实际知晓权利受损之日(2024年8月),而非合同签订或产证办理之日;最后明确纠纷根源为开发商多重工作失误,过错完全归于开发商。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可能的结果是维持一审判决,当事人无法撤销合同并拿回车位购房款。因为一审法院已以撤销权超期为由驳回诉讼请求,若遵循常规思路,很难改变这一判决结果。然而,李先杰律师的实际做法取得了不同的结果。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全额返还车位购房款12600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李先杰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拥有正规法学本科教育背景,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严谨专业的法律思维。他执业7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八百件,熟悉宿迁本地司法裁判规则与实务办案流程。在多起案件中,他都展现出与常规做法不同的处理思路,为当事人赢得了最大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民间借贷纠纷二审维持原判案中,他逐一梳理全部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清晰划分借款本金与工资、运费等其他经济往来,最终成功为债权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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