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新型网络犯罪不断涌现,其界定模糊,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挑战。G某就陷入了这样一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G某将两份Python代码结合封装,通过云服务器和动态IP服务,向客户提供程序链接接口,用于批量获取淘宝网上的公开信息数据,非法获利225000元。经报案,侦查机关认定其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
郭晨阳律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诉法硕士,师从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王敏远教授,现执业于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管委会主任、刑事部主任等重要职务。自2021年执业以来,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精专办刑事案件超400件,在各类刑事案件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G某联系到郭晨阳律师和赵X律师介入。鉴于G某的单方面陈述不能还原全貌,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检察官申请阅卷。通过详细阅案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得出初步结论:要么G某不构成犯罪,要么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了更专业地处理此案,律师查阅相关资料并向专业同事请教。他们了解到爬虫行为存在行业规范的Robots协议,淘宝也有开放的API接口允许开发者获取商品数据。基于这些专业知识,律师撰写《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认为案涉部分事实不清,证据存疑,不足以认定G某构成犯罪,即便构成犯罪,其行为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建议检察院对G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意见书》中,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论证。从立法角度看,G某仅是帮助犯,仅处罚他而不对实际使用者处罚,打击片面;案涉软件是否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系统的程序存在疑问,它获取的是公开数据,且相关代码在很多技术网站都能找到;本案还存在部分证据瑕疵,如软件提取和鉴定时间早于刑事立案时间,不符合程序提取的证据所作的鉴定无效;此外,G某有退赃、初犯、偶犯、坦白等影响量刑的情节。
检察官收到意见后,多次与律师沟通。最终,检察院仍坚持G某有罪,但综合考量辩护意见,在刑期上做出优惠,给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G某出于“落袋为安”的心态决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充分尊重了他的意见。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律师通知G某及时退赃,并嘱咐其做好缓刑前社区调查准备。最终,法院当庭宣判,G某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郭晨阳律师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凭借其深厚的刑诉法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同时,此案的判决也为后续同类案件的量刑尺度提供了参考,在平衡刑事犯罪与技术开发的关系上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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