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振宇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2201911143846,现执业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核心服务河南开封地区,办公地址为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法律误区是对持械聚众斗殴的认定。就像李X聚众斗殴案,很多人可能认为只要参与斗殴且使用了车辆撞击就构成持械聚众斗殴,但实际并非如此。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且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这就体现了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和运用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
先来看李X聚众斗殴二审案件。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刘振宇律师作为李X的指定辩护人参与其中。案情是张X发现丈夫李X与杜X有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告知杨X后,杨X与李X在电话中争吵并约在某县某街道某门协商。凌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X驾车撞击杨X等人,致王X被压至车底,杨X、王X受伤,经鉴定杨X构成轻伤二级、王X构成轻伤一级。李X的核心诉求是希望二审改判,认为自己驾车是要接走李X,不是为了撞人,且杨X先挑事,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判量刑过重。
该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如何证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因为现场有李X驾车撞击他人的情况,容易被认定为持械;二是要确定李X在案件中的责任划分,判断其是否为主犯;三是考虑李X的自首情节和认罪态度在量刑中的作用。
刘振宇律师(执业证号14102201911143846,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为收集证据,首先详细查阅了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了解其和杨X约定说事、纠集人员等情况;然后仔细查看现场监控视频,从中获取李X驾车行为的具体细节;还认真梳理多名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以还原事件全貌。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律师将李X的供述、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
庭审策略方面,律师在准备阶段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辩护方向。庭审焦点集中在是否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是否认定李X为主犯以及李X的量刑问题。应对时,律师针对检方观点,依据证据和法律进行有力反驳。对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观点,律师指出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驾车冲撞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事发突然,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辩护意见,撤销原判,对李X重新量刑。这一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公正的判决,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再看郭X民间借贷纠纷案。这是一起民事案件,刘振宇律师作为郭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情是郭X与凌X系朋友关系,凌X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郭X借款,借款通过中间人郭X的账户支付给凌X,凌X出具借条但到期未还款。郭X的核心诉求是要求凌X、何X共同偿还借款XXXXX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等。
案件难点在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确定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刘振宇律师(执业证号14102201911143846,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累计承办案件逾150件,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收集了案外人郭X的银行流水,显示其向凌X的多次转账记录;获取了郭X、谢X、杨X的情况说明及视频,证明他们转给郭X的款项是替郭X支付给凌X的借款;还取得了凌X出具的借条。在证据链搭建上,将银行流水、情况说明、借条等证据相互关联,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
庭审策略上,准备阶段律师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明确诉讼请求和法律依据。庭审焦点在于借款是否属实、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对时,律师针对被告何X的抗辩理由,指出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借款事实,而何X没有在借条上签字或事后追认,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案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以案涉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凌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驳回郭X对何X的诉讼请求。这一案例体现了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准确收集和运用证据的重要性,为债权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总结来看,刘振宇律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在刑事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被告人争取公正判决;在民事案件中,通过收集和运用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成功案例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也彰显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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