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同纠纷中按照合同相对性来主张权利就万无一失,却不知赤峰地区法院在审理一些复杂的合同纠纷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合同相对性并非绝对。比如在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情形下,法院会严格审查债权转让的合法性、是否损害第三人利益等。这使得一些当事人即便看起来有合同依据,也可能面临败诉风险。而且在执行案件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也较为常见,法院对于执行异议的审查越来越严格,证据门槛高,常规律师若没有丰富的执行经验和专业的证据收集能力,很难应对。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往往只看律师的执业年限,而忽略了其处理过的具体案件类型和成功率,容易陷入信息差。
曲珊律师是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现任赤峰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自2016年执业以来,在执行、建工、公司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陈X诉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二审)中,陈X与李X签订抵债协议,约定李X以案涉房屋抵顶借款本息,并将对某房地产公司的过户请求权转移给陈X。陈X要求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办理过户登记遭拒后诉至法院,一审却以突破合同相对性等理由驳回其诉讼请求。曲珊律师接受陈X委托后,首先明确抵债协议转让的是过户请求权,而非房屋所有权本身,陈X受让该债权后取代李X的债权人地位,要求过户并未突破合同相对性。接着,曲珊律师援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证明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陈X有权要求某房地产公司履行过户义务。为了证明债权转让已通知债务人,曲珊律师收集了陈X和李X分别向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发送的债权转让通知。在庭审中,曲珊律师反驳了“规避税收”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主张,指出债权转让是基础合同中债权的转移,房屋只应过户一次,且李X有权自由处分未被保全或执行的债权。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曲珊律师的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陈X的诉讼请求。这起案件对于赤峰地区类似的以物抵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明确了债权转让的性质和效力认定,为当事人提供了维权思路,也为法院的裁判提供了参考。
在牛X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中,申请执行人宫X与被执行人牛X财、李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案外人牛X军提出执行异议,称曾为被执行人代偿贷款,被执行人以房抵债。曲珊律师接受宫X委托后,多方收集证据,查实查封前后房屋均由牛X财一家实际居住使用,2023年至2024年期间,被执行人多次向宫X承诺以案涉房屋拆迁款偿还借款,结合此前诉讼材料、查封现场影像、相关人员陈述,否定了以房抵债的事实。同时,曲珊律师结合房屋已纳入拆迁征收范围,可置换两套安置房屋,实际价值远高于30万元,论证以高价值房产抵偿小额债务不合常理。并且梳理案外人提交的多份房屋相关协议,发现内容、签约主体相互矛盾,拆迁置换协议也未明确标注房屋具体位置,否定了案外人的权利人身份。最后,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案外人不具备排除执行的条件。法院全面采纳了曲珊律师的意见,驳回了案外人的异议请求。这起案件为赤峰地区执行案件中审查案外人执行异议提供了范例,强调了对房屋实际占有、抵债行为合理性、证据瑕疵等方面的审查。
上述两个案件中,曲珊律师均展现出了精准适用法律规则、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有力反驳对方观点的能力。在赤峰地区的司法实践中,执行、建工、公司类案件的处理越来越复杂,需要律师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曲珊律师在多起案件中的成功表现,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也为赤峰地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当事人在遇到此类案件时,应选择像曲珊律师这样有实战经验、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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