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公检法学习到专注刑事辩护
陆婷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在检察院、法院学习。这段经历让她接触到大量刑事案件,熟悉司法流程和各类犯罪的特点。在学习过程中,她深刻体会到刑事辩护对于当事人的重要性,也逐渐明确了自己的职业方向,决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
聚焦刑事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涉及到当事人的自由、名誉和未来,陆婷律师深知其中责任重大。她认为,每一个当事人都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而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通过多年的实践,她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
2024年,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制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两名当事人分别涉嫌商标类刑事犯罪,顾某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现场被查扣假冒商品56箱,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另一当事人明知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仍对外销售,现场查获假冒商品32箱,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发后,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另一当事人接警方通知主动投案,构成自首。二人均主动全额退出违法所得,顾某退缴违法所得2万余元,另一当事人退缴3万元,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均被依法扣押。为争取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当事人顾某委托陆婷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参与案件审理。
在这起刑事辩护案件中,陆婷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她全面阅卷,区分两名当事人不同归案情形,逐一梳理坦白、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为争取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提供扎实依据。针对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同定罪量刑标准开展专业分析,结合涉案货品数量、违法所得金额,论证二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有限,符合缓刑法定条件。全程指导当事人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督促完成全额退赃,积极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最大化争取从宽处理空间。庭审中围绕悔罪表现、再犯可能性、社区矫正条件发表辩护意见,完整阐述适用缓刑的理由。最终,法院充分考量坦白、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多项从轻情节,采纳辩护意见,对两名当事人均依法宣告缓刑,并判处相应罚金,涉案假冒商品及违法所得依法予以处置,当事人免于实际羁押。
此后,陆婷律师继续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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