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败诉的判决书,成为曲珊开启独立办案挑战的起点。在陈X诉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二审)中,一审法院认为陈X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某房地产公司主张过户,还提及允许直接过户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理由,驳回了陈X的诉讼请求。
接案后,曲珊迅速展开准备工作。她深入研究民法典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接案第2天,曲珊明确主张抵债协议转让的是李X对某房地产公司享有的案涉房屋过户请求权,而非房屋所有权本身,以此说明陈X受让该债权后取代李X的债权人地位,要求过户未突破合同相对性。接案第3天,她仔细梳理陈X和李X向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发送的债权转让通知,以此证明债权转让已通知债务人。
庭审中,曲珊有条不紊地阐述观点。她反驳“规避税收”主张,指出债权转让是基础合同中债权的转移,案涉房屋只应过户一次,不应缴纳两次过户税费。对于“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说法,她强调李X在抵债协议订立前,其他债权人未对该债权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李X有权自由处分,积极行使权利的人应优先获得保护。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曲珊的核心代理意见。2025年,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陈X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需协助陈X办理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且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这次经历对曲珊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案件时,她都会更加注重对合同相对性和债权转让等法律规则的运用,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精准适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曲珊自2016年在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凭借这样的专业能力和认真态度,承办了大量民商事诉讼和非诉业务,还参与了赤峰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法律审查等工作,在行业内崭露头角。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