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条上2008年的内容被划掉,2009年重新书写,且金额相差1万元,这里面隐藏着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关键线索。某出借人胡先生与借款人王女士、李先生之间的借贷关系,就围绕着这张借条展开了一场法律纷争。
王女士和李先生在盱眙县经营服装公司,2008年因经营需要资金周转,通过亲戚卢先生介绍,向胡先生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3%。当日,王女士和李先生共同出具了借条,借条上金额包含了本金及借期内利息。2009年,胡先生索要借款,王女士和李先生偿还了1万元利息,并重新书写了借条。此后,胡先生多次催要借款,但二人一直推诿。直至2020年,王女士通过其母亲的银行账户向胡先生偿还了1万元,之后再未还款。
2021年,胡先生向盱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和李先生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王女士和李先生偿还本金及利息。然而,王女士和李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周楠律师作为胡先生的代理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进行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首先,完整保留借条原件,这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接着,梳理2009年还款1万元及2020年还款1万元的银行记录,形成闭合证据链,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审中,面对上诉人“不认识出借人、已向介绍人还清”的抗辩,周楠律师及时申请介绍人卢先生出庭作证。卢先生的陈述直接戳穿了上诉人的谎言,有力地支持了胡先生的主张。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女士和李先生认可收到10万元,但认为系卢先生出借的款项。然而,卢先生到庭明确陈述其与王女士、李先生之间没有借贷关系,只是帮助介绍借款,涉案款项的出借人就是胡先生。借条上内容的修改和金额差异,上诉人无法合理解释,而胡先生的陈述符合常理。上诉人主张已向卢先生还清借款,但卢先生不予认可,且上诉人曾通过其母亲账户向胡先生直接还款1万元,该事实与上诉人“不认识胡先生、未向胡先生借款”的辩解相悖。此外,借条原件仍由胡先生持有,上诉人辩称借款已还清却未收回或销毁借条,亦不符合常理。最终,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胡先生保住了10万元本金及十余年利息,累计约28.7万元。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纠纷中,法院对相似证据的认定较为严格,部分证据未被采信,导致原告的诉求未能得到全部支持。而在本案中,周楠律师通过完整的证据链和合理的诉讼策略,使得证据得到了法院的充分认可。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周楠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形成闭合证据链,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同时,在庭审中能够及时根据对方的抗辩调整策略,申请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专业的处理方式,值得在同类案件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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