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性质成关键细节
在陈X诉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关键细节在于抵债协议转让的性质。此协议转让的是李X对某房地产公司享有的案涉房屋过户请求权,并非房屋所有权本身。这一细节直接关系到案件中是否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判定。
发现细节的严谨过程
曲珊律师深入研究案件资料,对抵债协议拨款清单等文件进行细致比对。通过分析协议条款和各方权利义务,从合同约定的文字表述中读取到抵债协议转让的是过户请求权这一关键信息。同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该转让行为的性质,为后续的代理策略奠定基础。
围绕细节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曲珊律师明确债权转让性质后,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整理出清晰的法律依据,证明陈X受让该债权后有权要求某房地产公司履行过户义务。第二步,收集陈X和李X分别向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的证据,以证明债权转让已通知债务人。第三步,针对一审法院提出的“规避税收”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主张,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和事实论证,准备好反驳观点。
庭审中的运用及对方反应
在庭审中,曲珊律师清晰阐述抵债协议转让的是过户请求权,陈X受让该债权后取代李X在拨款清单中的债权人地位,要求某房地产公司履行过户义务并未突破合同相对性。同时,出示债权转让通知的证据,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有力反驳了对方的观点。某房地产公司面对曲珊律师的严谨论证,未能提出有效反驳。
细节决定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曲珊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以物抵债协议合法有效,陈X取得过户请求权,某房地产公司负有过户义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陈X诉讼请求。这一细节直接决定了案件的走向,使陈X顺利取得房屋过户权利,彻底解决连环抵债过户障碍。曲珊律师自2016年在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执业,作为赤峰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凭借专业能力和对细节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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