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石大海结束法务工作,正式成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他决定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特别是涉赌类案件。他拥有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学历,还兼具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双重专业资质,这些都为他的转型提供了坚实基础。转型后,石大海形成了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适用法律条文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找到最有利的辩护方向。
有一次,当事人ZX因在家中搭建网站为线上赌博游戏平台投放广告引流链接,被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起诉。依据法律,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ZX涉案获利金额已达情节严重标准,若无有效辩护,极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实刑。ZX家属焦急万分,委托石大海律师承办本案一审辩护工作。
石大海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完成全部卷宗阅卷,多次与ZX核对案件细节,梳理全案证据漏洞,将罪名定性作为核心突破口,分三层搭建完整辩护体系。首先,他直击公诉机关指控根基,论证ZX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现有证据无法证实ZX与赌博平台运营者存在事前、事中共谋,其未参与赌场运营管理、不参与利润分成,仅单纯发布推广链接;涉案平台勘验记录仅证实存在上下分功能,不足以认定ZX搭建的网站属于赌场组成部分,彻底推翻开设赌场罪的定罪逻辑。其次,排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适用条件。该罪名成立要求上游赌博犯罪事实查证属实,但本案赌博平台实际经营者、运营规模、参赌人员等关键事实均未查清,上游犯罪无法完整定案,不符合帮信罪法定构成要件。最后,精准匹配法律依据,提出本案应定性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结合两高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第七条,刑法287条之一规制的“违法犯罪”包含未查实完整上游犯罪的违法行为,ZX搭建网站发布赌博推广信息、违法所得超万元,达到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
辩护期间,石大海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承办法官当面沟通法律意见,提交完整书面辩护词;多次庭审中围绕三罪名区分标准、证据瑕疵、司法解释适用展开完整法庭辩论,完整清晰向法院传递全部辩护观点。
最终,人民法院全面采纳石大海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变更指控罪名,撤销开设赌场罪定罪,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Z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原本公诉机关指控对应的五年以上重刑,经辩护直接降档至一年六个月,实现重罪转轻罪的重大突破。
事后,ZX家属对石大海律师的专业辩护表示高度认可,称赞他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石大海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在涉赌类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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