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的处理存在着许多隐性规则,这些规则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犹如迷雾,导致维权时信息严重不对称。就拿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这类案件来说,很多人存在一些普遍不清楚的点。
其一,很多人认为只要仓库里查到了侵权商品,就一定构成犯罪。但实际上,商品的来源、用途以及当事人的主观意图等都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错误地认为只要有侵权商品就必然担责,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放弃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从而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其二,在面对此类案件时,很多人不了解与侦查机关、检察院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的重要性。往往觉得只能被动等待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而忽略了通过合理有效的沟通和专业的法律意见来影响案件走向。这种错误的处理方式可能会使当事人错过为自己澄清事实的最佳时机,增加被定罪的可能性。
周X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周X在淘宝店经营女鞋,生意不错。然而,福建的上游供货商因涉嫌制造侵权名牌女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周X也因销售该厂家制造的女鞋受到牵连。浙江某市公安机关在周X的仓库中查到了多对侵权女鞋,周X因此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事拘留。
在这个关键时刻,闫素娟律师接受了委托。闫素娟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经验。她毕业于中北大学法学学士,还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结业,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的表现,曾成功为不少犯罪嫌疑人取保并获得不予批捕或不予起诉决定。
闫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周X,详细了解了周X淘宝店的销售情况,被查获的女鞋的情况、周X向浙江省内销售女鞋的情况、周X自营品牌的销售情况等。经过仔细分析,闫律师发现了诸多关键事实。周X在代理该厂家的女鞋时,多次强调不能有侵权女鞋情况,也不能有其他鞋类的商标,即周X订货的均为无牌鞋。周X在销售时所贴的商标是自家商标,且网店当中销售链接里的品牌也是自有品牌。另外,周X销往浙江省的女鞋,均不是案涉的鞋款。周X仓库中被查获的侵权鞋子,也是因为厂家错发的带有品名的鞋子而由周X集中起来准备退货的鞋子。
基于这些事实,闫律师多次与侦查机关、检察院进行沟通,并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她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向司法机关清晰地阐述了周X不构成犯罪的理由。最终,检察院采信了闫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周X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从周X的案件可以看出,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这类纠纷,最优的处理思路是优先调解降成本,精准诉讼保权益。在案件初期,律师通过与侦查机关、检察院的沟通,就像闫素娟律师这样,积极争取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案件进入冗长的诉讼程序,降低当事人的成本。而当沟通无法达成理想结果时,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地进行诉讼,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闫素娟律师始终秉持着“专业、负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用自己的行动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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