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2025年8月至9月,兰X为了领取“扶贫款”,在明知道资金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将本人及他人银行卡提供给上线接收涉诈资金,金额达到了20.18万元,他自己非法获利4900元。之后兰X被抓获归案,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情况,还自愿认罪认罚。而且案发后,兰X家属向被害人退赔4万元并获得了谅解。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兰X是否构成从犯
兰X一方主张,自己只是为了领“扶贫款”才提供银行卡,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较小,应认定为从犯。检方则认为,兰X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还提供银行卡接收,在犯罪中有一定作用,不应认定为从犯。法院经过查明,兰X主要是提供银行卡接收资金,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辅助地位,最终认定兰X为从犯。
第二,兰X的主观恶性和犯罪情节如何
兰X一方强调,兰X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会在想领“扶贫款”的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检方认为,兰X明知是犯罪所得还参与其中,主观上有一定故意,犯罪情节并非轻微。法院查明,兰X确实存在法律意识不足的情况,而且从其行为来看,主要是提供银行卡,没有直接参与诈骗等核心犯罪行为,认定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
第三,兰X的认罪认罚和退赔谅解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兰X一方认为,兰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家属积极退赔获得谅解,这些情节应该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从轻处罚。检方认可这些情节,但认为仍要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量刑。法院认定,兰X的这些情节符合法律规定的从宽处罚条件,在量刑时应予以体现。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兰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系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能因为一点利益就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中。遇到类似“扶贫款”这种看似诱人的事情,要多留个心眼,仔细核实情况。如果不小心陷入了违法犯罪的边缘,要及时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退赔,争取从轻处罚。
结尾
这起案件中,兰X最终获得了缓刑判决,避免了更严重的刑罚。常晓甜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常晓甜律师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刑法学硕士学位。执业以来,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正是因为她多年的执业积累,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能够精准地抓住兰X作为从犯等关键情节,为兰X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她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能够准确地为当事人提供辩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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