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报销的比例怎么规定的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由于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所以各地的报销比例可能有所差异,因此应该以当地社保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生育保险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1)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需要提供:
手术证明和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女职工并不是一开始交纳了生育保险就可以申请报销,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般要连续交纳了12个月的生育保险之后,在怀孕生产的时候,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就自己生育子女的费用,也可以要求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当然,于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所以各地的报销比例可能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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