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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XX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依法认定为诈骗罪“其他严重情节”。然而,最终判决被告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在法定幅度内实现了大幅从轻。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黄玉兰律师的不懈努力。黄玉兰律师拥有10年执业经验,累计成功办理1000+起刑事辩护及民事案件。接案后,黄律师初步判断,被告XX虽参与跨境诈骗,但仅从事辅助引流、发送话术等边缘性工作,在犯罪集团中并非核心角色。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证明被告XX的从犯地位以及其行为的辅助性。黄律师仔细梳理卷宗,寻找能够证明被告仅负责发送话术等边缘工作、无核心决策权且获利有限的证据。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XX是否应被认定为从犯,以及如何适用跨境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黄律师精准论证当事人系从犯,结合被告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等情节,全面落实从宽情节。同时,针对跨境诈骗案件司法解释适用边界、参与程度、主观恶性等核心要点深入论证,提出“因为被告XX所涉诈骗对象为外籍人,并非中国公民,根据2024年6月24日生效的电信诈骗新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XX在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期间仅有1个半月至2个月时间可作为本案量刑考量,即应只局限在电信诈骗新司法解释生效后至2024年8月期间,时间较短”的辩护意见。
正是在这个环节,黄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论证,扭转了局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法院最终采纳了黄律师关于从犯的认定意见,为从轻处罚奠定了关键基础。尽管法院未采纳缓刑建议,但在法定从重情形下仍作出大幅从轻判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显著的轻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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