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赵琳做出了一个重要的职业转折,她辞去了公司法务的工作,投身律师行业。当时,公司法务的工作相对稳定,但她渴望在法律领域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能够独立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为更多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这个决定让她开始接触到更广泛的案件类型,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也促使她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执业理念。
在转型成为律师的过程中,赵琳形成了始终将委托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执业理念。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严谨认真,注重团队协作,对业务办理精益求精。她会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收集和分析证据,为当事人制定最适合的辩护策略。
后来,赵琳接手了一起豪车虚假售卖诈骗案。被告人日常在家具企业务工,却对外包装成家境优越、经营汽车租赁生意的人设。202X年,被告人因拖欠大额租车租金无力偿还,隐瞒两辆轿车系租赁所得、自身无车辆所有权的事实,谎称车辆归本人及亲友所有,可作价出售并办理过户,与被害人达成购车约定。被害人陆续交付152200元,款项大多被被告人用于支付车辆租赁费及个人日常开销。后期车辆被出租公司收回,被害人察觉受骗报案,公安抓获被告人。公诉机关认定诈骗数额巨大,建议判处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面对这起案件,赵琳充分运用她转型后形成的执业理念。她多次赴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详细梳理全案钱款交付时间、沟通经过,区分借贷与购车款项形成背景,收集被告人主观认知相关陈述。全面阅卷时,她逐一核对转账流水、聊天记录、购车协议、多份证人证言、租赁单据、民事裁判文书,梳理全案证据瑕疵。庭审中,她重点针对涉案金额认定提出辩护,主张部分款项初始为民间借贷、不宜计入诈骗总额;同时围绕坦白、认罪认罚、无前科刑事处罚记录、偶发犯罪等情节提出从轻量刑意见,尽力争取降低刑期、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数额拆分与缓刑辩护意见,但结合坦白、认罪认罚从宽情节,相较公诉量刑建议予以降刑,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10000元,判令全额退赔被害人152200元。事后,当事人对赵琳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认为她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尽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赵琳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对委托人利益的坚持,成功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基础上为当事人减少了三个月刑期,实现了量刑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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