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重庆市XX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某,在20XX年X月XX日与被告XX隧道公司项目部签订《隧道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承建xx县经济开发区xx大道项目xx隧道出口段路基土石方工程。20XX年X月XX日,双方签订《工程最终结算协议》,确认含税结算总额9,572,131.14元,暂扣质保金257,070元,尚需支付工程款511,231.58元。然而结算后,被告仅支付182,687.6元,剩余款项及质保金迟迟未付。这让公司陷入了资金周转的困境,企业负责人焦虑万分,愤怒又无助,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缘律师
在迷茫之际,重庆市XX公司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的肖康律师。肖康律师从2024年开始执业至今,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公司股权纠纷领域案件,同时在建设工程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说话不绕弯子、直击要害的风格,让当事人看到了希望。
办案过程
委托肖康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首先,指导原告收集了《隧道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两份《工程最终结算协议》、微信聊天记录、退场通知书等核心证据。他连夜帮当事人整理这些证据材料,通过比对两份结算协议,向法庭清晰呈现了第一次结算漏项、第二次结算最终确认的事实经过,有效驳斥了被告关于“已支付完毕”的主张。
在被告主体资格论证方面,肖康律师通过工商信息查询、项目资料比对,向法庭充分论证二被告存在法人人格混同,应共同承担支付责任。庭审中,被告提出原告未开具发票故付款条件不成就,肖康律师回应:发票开具义务与付款义务并非对等履行关系,且被告长期未付款已构成违约。
在办案过程中,肖康律师每周主动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当事人模拟对方面对的问题。得知当事人经济困难,他还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这些细节让当事人十分感动,也倍感安心。
判决结果
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肖康律师的多项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中xx工程局有限公司、XXxxxx工程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且原告向被告XX隧道公司开具案涉工程款585,613.98元的劳务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85,613.98元。如果不是肖康律师精准构建诉讼策略,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可能原告难以在这场历时近八年的纠纷中取得这样的结果。
媒体评论
从社会意义来看,这起案件对同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它暴露了建筑行业中工程款拖欠这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和履行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同时,也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强调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
从律师策略价值方面分析,肖康律师的策略是破局关键。他在证据收集与事实梳理上,精准地抓住了核心证据,清晰呈现案件事实;在被告主体资格论证上,有力地证明了二被告的法人人格混同,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在核心争议突破方面,通过逐笔核对付款凭证等方式,准确认定了工程款欠付金额,客观评估利息风险,为原告争取到了最大利益。他的专业能力和务实态度,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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